日期:1970-01-01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按照《2021年榆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榆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已经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http://www.sxzyhr.com)查询。

对缺考的应聘人员,科目成绩标注为“-1”;对违纪违规的应聘人员,科目成绩标注为“-2”。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最低分数线,对于最低分数线及以上的,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员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对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本公告公布的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有关情况(详见附表),是依照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与笔试成绩排序无关。

2.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

2021年 5 月 8 日9:00-17:00

2021年 5 月 9 日(星期日)9:00-12: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207号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西门12309服务大厅(凭身份证及准考证进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户口簿、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登记表》(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打印);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现场进行真伪查验;

5)相应的学历验证报告材料(须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6)退役士兵须携带入伍通知书或县级以上武装部出具的入伍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7)放宽年龄的人员(现为榆林公益性岗位人员),需提供聘用、派遣(用工单位和派遣单位均需出具)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8)已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意见。

9)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审核原件,经审查合格后交复印件各1份。

3.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面试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对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在本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 

4.面试资格复审1-2个工作日后请登录“榆林市人民检察院官网”或“智远人力网”公告栏查询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5.所有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严格执行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注册“陕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陕西健康码”为“绿色码”且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资格复审现场。测量体温连续三次超过37.3℃的,须携带就医诊断证明。资格复审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资格复审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4月29日

附件:

2021年榆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data/upload/file/2104/29/608a5b8109509.xlsx